甘肃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宣布,为了支持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想,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新政策,夫妇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将从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也将从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养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将上浮10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这一措施旨在更好地满足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方面的资金需求。
同时,对于在庆阳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其年提取额度将上浮6000元,月提取额度上浮500元。这一调整有助于缓解缴存职工的住房租金压力。
此外,新政策还明确,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买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举措将大大减轻缴存职工在购房初期的资金压力。
此次政策的调整优化,旨在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庆阳市政府对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的关心和重视。